教學指引:
- 本主題之教學,可用兩節課完成。
- 本課程之目標,是幫助慕道者對神的救贖產生更廣闊的視角,並開始將信仰,建立在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身上。救贖是本乎恩典也因著信心的,不應離開主的命令和主在聖禮中的救贖恩典分開,而是應該連結在一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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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我需要被拯救?
生活中的問題常讓我們不知所措,而我們渴望得到解答:您可能深陷悲傷,或在一些癮症中苦苦掙扎;您可能為煩惱所困,或因破碎的關係而痛苦絕望;您可能因患有慢性疾病而感到無助,或因看不到生命的目的而迷失方向。然而,金錢往往不能解決我們的問題;我們的朋友和親人,能為我們所做的也相當有限。我們究竟如何能找到出路呢?
所有問題的根源
我們的無助、絕望和失敗,其實都只是更深層次的屬𤫊問題的症狀。神創造這個世界時,衪造萬物成為美好,並且人類能夠活在一種與造物主完全和諧的狀態中。
然而,人破壞了與神的關係。人類選擇悖逆神,挑戰神的權柄。於是,因著罪的緣故,人不再能活在神的面前,只能遠離神而生活,且必須在這世上終身勞苦。不僅如此,人還失去了永生的特權,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
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 (羅馬書五12)
死亡成為每個人最终的命運。無論我們能活多久,我們都有一天必須面對死亡。這個不可否認的事實,是眾人都犯了罪並離開神的面的證明。
因著罪的緣故,這世界也充滿了惡。人類不僅叛逆了神,也因人的不義彼此敵對,諸如持續的戰爭、暴力、仇恨、貪婪與自私等。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是在罪中死了的人。我們屈服於自己的慾望,生活在不順從神的狀態下。我們在神面前被控告,落在神的忿怒下。在我們的肉體死亡後,我們還必須面對神的審判,其結局是在地獄中被神永遠棄絕。聖經稱這種最終的死亡,為第二次的死。
這就是所有人類所處的悲慘屬靈狀態,也是我們內心空虛與絕望的根源。即使我們感覺自己的生活很好、很幸福,但我們在靈裡仍然貧窮而可憐,並且沒有任何能超越死亡的盼望。
世人都犯了罪
或許您會說:「嗯,我不是罪人,我這輩子一直是個好人,我很確定神會接受我。」但是,只是作一個好人,並不夠好。因為我們總是根據自己的標準,來衡量自己的善良程度。我們往往認為,只要自己遵守法律並且對人好,就不應該被稱為罪人。事實上,人不需要成為罪犯,就已是罪人;甚至我們可以說,大多數的罪人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。因為罪並不是由我們個人的標準或社會的標準所定義,而是根據神的完全標準:
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(羅馬書三23)
所謂罪人,是指一個虧缺神的榮耀,也就是未能達到神的榮耀的人。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了人;我們的受造便是為了呈顯神的愛、正義和智慧。然而,因著悖逆神,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;我們選擇滿足自己的慾望,而不是滿足神的期待,我們因此成為神的敵人。
即使我們大多數時間都是好人,那仍然不夠好。
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,也說不可殺人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(雅各書二10-11)
如果你曾經做過或說過傷害他人的事情,如果你曾經撒過謊,如果你曾經心中帶著淫念看著女人,如果你曾經恨過某人,那麼在神面前,你就是一個罪人。
根據聖經所示,按照神的標準,我們都是罪人,都沒有達到神的榮耀,都已經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。因此,在遵守神的要求方面,我們都是失敗的。這是整個人類的真實情況:
沒有明白的,沒有尋求神的;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;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(羅馬書三11-12)
聖經明確地說,在神的律法面前,沒有人是完全義的人。每個人都是罪人。因此,罪是一個普世性的問題,自有歷史以來,一直折磨著人類。
罪的奴役
更糟糕的是,我們處在一種罪的惡性循環中。我們已成為罪的奴隸。耶穌對人們說:
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凡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。」(約翰福音八34)
我們似乎沒有辦法從罪中掙脫,得到自由。縱使我們想行得好,而不想作惡,我們終究無能為力。所以,聖經中的保羅,描繪了這種內心掙扎和不斷的失敗:
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神的律;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阿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(羅馬書七21-24)
我們可以理解保羅在這裡所說的,因為我們都相同的問題。我們多麼常對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而懊悔?我們發誓過多少次要擺脫壞習慣、停止傷害人,但仍回到老樣子?
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(羅馬書七14)
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已經被賣給罪。當人被驅逐離開神的面時,人與神的關係便已破裂。人帶著這個在審判下必然取死的身體,屈服於自己的慾望,並被惡者的意志所左右。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,全人類都落在黑暗的權勢中。這解釋了,為何人們試圖脫離罪惡的思想與生活方式,是一件完全徒勞的事。
可見,我們都需要從罪中得釋放。要回到神的面前,無法單憑我們的決心。我們都需要先被拯救。
救恩的重要性
耶穌教導我們,當認識我們靈魂的價值: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;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。(馬太福音十六26)
世上所有的財富,都無法與我們靈魂的價值相比。沒有任何一件事,能與靈魂的救恩同等重要。即使我們賺得了全世界,但失去了我們的靈魂,並被定罪受永恆的刑罰,我們所賺得的一切,便都毫無意義。失去我們的靈魂,是最大的損失。
但好消息是,救恩是可以取得的。無論您是正在努力克服生活的難題,或是正在尋求能逃脫可怕永死命運的方法,神的話——聖經——都已經給了我們解答。
誰能救我呢?
罪使我們與神隔絕,死是從罪來的。但事實上,在人犯罪並被判死之前,神早已預備好一份拯救的計劃。
罪的代價
我們或許會問:「為什麼神不能簡單地原諒罪人,並讓他們活著?」 我們需要先理解違背神這件事的嚴重性。身為造物者和掌權者的神,在祂的創造中建立了秩序。當我們違背神時,這便是對神所立秩序的破壞,也是得罪造物者的罪行。
如果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無視人類違反衪的法則,那麼衪就不是一位公正的神。我們肯定不會希望大屠殺者,如希特勒或史達林免去刑罰;然而,當我們違反神的道德法則時,我們卻期盼被神原諒。我們希望其他人受到公正的制裁,卻希望自己得到原諒。
但神不僅僅是公正的,衪也是有愛和憐憫的神。衪不喜愛罪人死亡,而是想要與祂的兒女們,恢復那破裂的關係。為了實現這一點,並且不使衪的公正有所折衷妥協,衪付出了最大的、愛的代價——衪選擇代替我們,承負我們原本應受到罪的刑罰。
神成為了肉身
負債的人是無法為別人償還債務的,因為他自己也有債務。同樣的,沒有任何人能夠拯救我們,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。即使是最虔誠的人也只不過是罪人。唯有神,才能作我們的救主。為了替我們償還罪債,祂必須擔負罪的後果,並代替我們死。正是為了這個理由,祂來到這個世界,並成為了一個人。
這個神成為肉身的人,就是耶穌。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,是「主拯救」。神親自成為了人類,為要拯救我們脫離罪惡。耶穌以肉身來說,被稱為神的兒子。作為兒子,祂完全順服於天父。
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,「神阿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,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;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; 那時我說,神阿,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」(希伯來書十 5–7)
完美的獻祭
儘管人類不順服神,耶穌卻完全順服神的旨意。作為人,祂也像我們一樣受到誘惑,但祂並沒有犯罪。最終,祂順服神,甚至願意死在十字架上,好承擔人類的罪。
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,因為受死的苦,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,叫他因著神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。 (希伯來書二9)
耶穌像一隻無瑕無疵的羔羊。祂捨命,作為完美的犧牲,好贖我們的罪。耶穌至死的順服,使全人類的不順服,得以回轉。
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。 (羅馬書五17)
正因為耶穌沒有罪,所以祂能夠代替我們贖罪。這位義者替罪人而死,因此凡接受祂的人,便可在神面前被宣告無罪。
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;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。 (哥林多後書五21)
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;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(彼得前書二 24)
就這樣,信靠耶穌的人,得以用耶穌的死,換來生命的禮物。
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 (羅馬書六23)
復活的救主
藉著十字架,耶穌勝過了魔鬼與死的權勢;死不能拘禁耶穌,因為耶穌才是生命之主。在死後三天,耶穌復活了,正應驗了祂自己曾說過的話。
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;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。 (彼得前書三18)
耶穌已從死裡復活,成為勝過罪與死的得勝者;祂已在榮耀中升天, 有一天祂將再回來,作為審判全地的主。通過祂的死與復活,通往神的道路重新開啟。我們這位復活的救主,已為我們帶來一份活潑的盼望。凡信靠祂並奉祂的名受洗之人,現在都能領受新生命,並在末日復活得享永生。保羅寫信給基督徒,描述這榮耀的未來:
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;並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穌基督,從天上降臨。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 (腓立比書三20–21)
當基督再臨時,我們現在這必朽壞的身體,將變成不朽壞的身體。我們肉體的死,只是暫時的睡了,因為我們將再次復活。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樣,我們將勝過死亡。這個永生的榮耀盼望,已賜給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。
即使在今生,凡在耶穌基督裡重生的人,也都能勝過生活中的種種難題。在耶穌基督裡,我們都被賞賜了新的生命,成為一個新人。
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;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 (哥林多後書五17)
如果您信靠耶穌,祂將透過對您的重新塑造,來拯救您。作為一個全新的受造物,您可以修補破裂的關係、克服癮症、找到生命的意義,並在勇氣、平安、喜樂中,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。祂必將仇恨轉為愛,絕望轉為盼望,黑暗轉為光明。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 (使徒行傳四12)
耶穌是我們唯一的救主,因為只有祂,為我們付清了罪債,也只有祂,曾勝過死亡。
世上沒有什麼是永恆的。我們所信任的人事物,並不總是能幫助我們,但耶穌永遠不會讓我們失望。祂活著,並且是我們隨時的幫助。當死亡臨近,當我們不得不面對我們最終的命運時,只有耶穌,能把我們接入祂永恆的國度。
得救是本乎恩
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(以弗所書二8–9)
聖經教導我們,我們的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而獲得的。 「恩典」和「信心」,是與救恩相關的兩個關鍵詞。
恩典的本質
「恩典」從定義來說,是一種「恩惠」或「禮物」,是「工價」的相反詞。我們的救贖,是神白白賞賜給我們的。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用自己的血,償還了我們的罪債。我們不可能通過累積善行,來賺到或贏得救贖,因為在神面前,我們都是罪人。
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 (羅馬書三23–24)
基督耶穌,是唯一能讓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道路。這是神的恩典,是賞賜給我們的禮物,是通過基督的救贖才得以得到的恩典。這意味著,耶穌用自己的死,付清了我們罪的代價。任何其他方法,無論是慈善事業、宗教虔誠,或自我的修行,都無法帶領我們到神面前。
重生的洗
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已用祂的血付清了贖價。為了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,我們需要基督的血。
我們藉這愛子的血,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(以弗所書一7)
基督的血如何作用在我們身上?我們的罪何時被赦免?聖經告訴我們,通過重生的洗禮,我們因神的恩而被神白白地稱義。
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,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,他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,和聖靈的更新。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,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.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(提多書三4–7)
神拯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為我們所做的任何義行,而是根據祂的憐憫。故此,這叫做「恩典」。但是神的恩典是如何賜給我們的呢?這段經文告訴我們,神的拯救,乃是通過「重生的洗,和聖靈的更新」。
首先,重生的洗使我們被稱為義。這就意味著,當我們接受了重生的洗,我們在神面前便不再是罪人,而是被神看為聖潔而公義的。那麼,什麼是這重生的洗呢?倘若我們在聖經中搜尋「洗」及其相關詞語,我們即可明白,這是指著接受洗禮歸入基督而言,並且這種洗禮是為了赦罪的目的。例如,保羅被告知要受洗:
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,起來,求告他的名受洗,洗去你的罪。 (使徒行傳廿二16)
此時保羅已蒙主耶穌呼召,但他還是個罪人,必須洗去他的罪。根據這節經文,要洗去他的罪的方法,就是接受洗禮。故此,在主耶穌升天並聖靈降下後,門徒們為一切接受耶穌的人施洗。彼得對人群說:
彼得說,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; (使徒行傳二38)
為了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,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悔改,並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。就在洗禮中,耶穌基督的寶血,洗淨了我們的罪。主耶穌在對門徒們託付大使命時,說:
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;不信的必被定罪。(馬可福音十六16)
主已應許,這份救贖要賜給所有信而受洗的人。通過洗禮,我們獲得了救贖之恩,因為在洗禮中,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。這是神的恩典。可悲的是,洗禮已普遍被誤解為一種人為的儀式,而不被視為神施救恩的手段。但聖經教導我們,洗禮的這份救贖權柄,乃是神藉耶穌基督所賜的寶貴禮物。
聖靈的更新
讓我們回顧一下,上述關於神的救贖的經文:
他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,和聖靈的更新。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,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.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(提多書三5–7)
神拯救我們的方式,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當我們在洗禮中被基督的血洗淨,我們便重生,獲得一個新生命。但這並不是基督在我們身上救贖工作的終點。神還要將祂的聖靈,澆灌在那些受洗歸入基督的人身上,好叫他們能被更新。
神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,來幫助我們在基督裡活出新人的樣式。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,談到這種藉聖靈所造成的生命轉變:
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,就不定罪了。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(羅馬書八1–2)
基督若在你們心裏,身體就因罪而死,心靈卻因義而活;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,若住在你們心裏,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 (羅馬書八10–11)
在歸入基督前,我們都是死在罪中的人。我們都隨從自己的私慾而活,是悖逆之子。但當我們信靠主耶穌、受洗歸入基督,我們就向罪死了,並棄絕過去的生活模式。為使我們有能力活出新生命,神特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,並住在我們裡面。
藉著選擇順從聖靈而活,我們脫離了罪和死的綑綁;那曾經沉溺於罪中之樂的肉體,如今得著新的生命,可以按照神的義而活。從此我們不再處於黑暗、混亂、絕望中了,而是可以在神的光明與愛中生活。這美妙的禮物,乃是神藉著基督所賜下的救贖恩典。
正如我們在提多書中所看到的,神將祂的聖靈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,好叫我們成為祂的後嗣。這意味著,我們成為神的真兒女,帶有神的形象,並且配得承受榮耀的永生。
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阿爸,父。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;(羅馬書八14–16)
凡信基督的人,都能擁有聖靈這份寶貴禮物的內住。祂證明他們是神的兒女,也幫助他們能活出神的真兒女的樣式。救恩,這是一份何等寶貴的禮物!而這份禮物也將屬於您,倘若您願意接受耶穌為您的主與救主。
我該怎麼做才能得救?
「我該怎麼做才能得救?」這是我們在一生中,所該問的最重要問題。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記載,獄卒對使徒提出這個關鍵問題,並得到了回答:
又領他們出來,說,二位先生,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。他們說,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(使徒行傳十六30–31 )
就在這位獄卒正要拔刀自殺之際,使徒保羅勸阻了他。他才發現,所目睹的是一個偉大的神蹟,並且他的生命得被保全。他知道保羅和西拉是虔誠的人,所以求問他們,如何可以得救。
他們說,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(使徒行傳十六31)
使徒們給這位獄卒一個非常清晰的答案。他必須信靠主耶穌。藉著如此行,他和他的家人就必得救。這是福音的信息,是耶穌基督的好消息。凡信神的兒子的人必不滅亡,反得永生。耶穌是通往神的唯一道路。我們不可能透過作一個好人或行慈善之舉,來賺到或贏得救恩。唯有相信,而不是靠著行為,才是我們能得救的方法。
那麼,信靠神的兒子耶穌,這意味著什麼?
接受耶穌為主
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(以弗所書二8)
我們靠著恩典、透過信心而得蒙救贖。所謂「恩典」,意味是一種「禮物」。救恩是一份來自神的禮物。另一方面,「信心」則意味著「接受禮物」。
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;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(約翰福音廿31)
信靠耶穌,就是信祂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「基督」是一個希臘詞,原意是「受膏者」,在聖經中專指神所立的那位將要來拯救並治理祂百姓的王。相信耶穌,就是相信祂是我們的王、我們的主和救主。
「神的兒子」意味著祂是從神而出,成為肉身而來,為要拯救我們脫離罪惡,並且復活,最終將在榮耀中再臨。藉著查考聖經所呈現的諸多明證,我們盼望您能相信,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
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,就必得救;因為人心裏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裏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(羅馬書十9–10)
因為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(羅馬書十13)
我們的救恩,是透過口裡承認耶穌是主,心裡相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而得到的。更簡單地說,如果我們呼求主的名,我們就必得救。
但呼求主的名,並非僅僅一次性的認罪,或者心理上的同意。這段經文太常被誤解,以為得救只需要一次性地口頭承認耶穌是主,並心理上同意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,人就立即得救,毋須再做其他事。這乃是對信主之觀念的極大扭曲,也與聖經所教導之信仰有重大的抵觸。
信仰並非僅僅一次性的認罪或者心理上的同意,而是包括對耶穌基督的完全接受,與終身將自己歸屬於這位主的承諾;信仰還包括悔改,就是脫離原本罪惡的生活而轉向神;此外,信仰還包括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來接受神的救恩、接受耶穌的洗腳來與主有分,並接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肉與血,好使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。
順服耶穌為主
主耶穌談到了信衪的真正意義:
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,主阿,主阿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。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,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罷。(馬太福音七 22–23)
在末日,許多人將被主耶穌棄絕。此處耶穌所說的是誰呢?乃是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。他們口裡稱耶穌為「主啊,主啊」,甚至以耶穌的名傳道,並奉衪的名行了異能的工作。難道他們沒有口裡承認、心裡相信耶穌嗎?他們必然以為自己都做到了。但為什麼他們仍不能得救?
凡稱呼我主阿,主阿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纔能進去。(馬太福音七 21)
信仰若缺乏順服,便不是真正的信仰。信主耶穌,就包含了對於祂所說的一切話的順從。信主耶穌,並不是只要同意耶穌曾為我們死而復活這件事就好,而是要完全欣然接納耶穌作為自己的主,也就是去做一切祂吩咐我們去行的事,因為我們認定祂是我們的主。
例如,主耶穌談到了信而受洗的必要性:
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;不信的必被定罪。(馬可福音十六16)
主耶穌親自應許,無論何人,只要信而受洗就必得救。祂也命令門徒為相信的人施洗。但許多人被教導,以為受洗並不是得救所必須的要件。
但恰恰相反的是,我們在聖經中看見,使徒們如何按照耶穌的命令為相信的人施洗,而相信的人也按照耶穌的命令接受洗禮。藉著信心,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時,我們在靈裡與基督同死同復活。於是,洗禮使我們在基督裡重生,獲得新生命。
在上述曾提及的獄卒事蹟中,我們可以看見他如何實際地信耶穌:
他們就把主的道,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。當夜,就在那時候,禁卒把他們帶去,洗他們的傷;他 和屬乎他的人,立時都受了洗。 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,給他們擺上飯,他和全家,因為信了神,都很喜樂。 (使徒行傳十六 32–34)
使徒們告訴獄卒當信主耶穌,接著對他和他的家人講論主的道。然後,獄卒和他的家人立即就受了洗。他們對順服福音的話毫無猶豫,馬上就接受洗禮。藉著順服主的話與受洗,他們表明了對主耶穌的相信與接受。因著他們的信心,他和他全家在耶穌基督裡獲得了新的、喜樂的生命。他們的罪,被洗禮當中的基督的血所洗淨;如今,他們可以滿懷永生的盼望,與神同活。
信仰需要順服。福音的目的,就是要帶來信仰上的順服,好叫人能從罪的黑暗中,轉向耶穌基督的光明。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(加拉太書二20)
耶穌基督的愛,改變了使徒保羅。保羅說,從此活著的不再是他,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。這個新生命,是靠著信神的兒子而活。這才是信耶穌基督的意義。倘若我們聲稱,我們認識耶穌基督,卻不遵行祂的話,那麼祂仍不是我們的主;倘若我們說,我們是基督徒,但仍在黑暗中行走,那麼我們也仍未曾真正信主耶穌。
神已將衪的救恩,白白地向我們開啟;至於是否接受這份永生的禮物,則取決於我們自身。接受這份禮物的方法,是相信——相信耶穌是我們的主和救主——也就是對己罪悔改、藉基督重生,並在對主耶穌的順服中,活出新的生命樣式,直到祂再次來接我們進入祂的天國的那日。